柴油机型号编制规则
(1)柴油机的型号含义
内燃机的型号由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或国际通用的英文缩写字母(以下简称字母)组成。为了便于内燃机的生产管理与使用,GB/T 725-2008《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对内燃机的产品名称和型号作了统一规定。其型号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由制造商代号或系列符号组成。本部分代号由制造商根据需要选择相应1~3位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由气缸数、气缸布置形式符号、冲程形式符号和缸径符号组成。气缸数用1~2位数字表示;气缸布置形式符号按规定;冲程形式为四冲程时符号省略,二冲程用E表示缸径符号一般用缸径或缸径/行程数字表示,亦可用发动机排量或功率表示,其单位由制造商自定。
第三部分:由结构特征符号和用途特征符号组成。柴油机的燃料符号省略(无符号)。
第四部分:区分符号。同系列产品需要区分时,允许制造商选用适当符号表示。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可用“-”分隔。
在编制内燃机的型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优先选用规定的字母,允许制造商根据需要选用其他字母,但不得与规定的的字母重复。符号可重叠使用,但应按顺序表示。
②内燃机的型号应力求简明,第二部分规定的符号必须表示,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允许制造商根据具体情况增减,同一产品的型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③由国外引进的柴油机产品,若保持原结构性能不变·允许保留原产品型号或在原型号基础上进行扩展。
(2)柴油机型号举例
①G12V190ZLD——12缸、V形、四冲程、缸径为19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发电用柴油机(G为系列代号)。
②R175A——单缸、四冲程、缸径75mm、冷却液冷却、通用型(R为175产品系列代号、A为区分符号)柴油机。
③YZ6102Q——六缸、直列、四冲程、缸径102mm、冷却液冷却、车用柴油机(YZ为扬州柴油机厂代号)。
④8E150C I——8缸、直列、二冲程、缸径150mm、冷却液冷却、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柴油机(1为区分符号)。
⑤12VE230/300ZCZ——12缸、V形、二冲程、缸径230mm、行程300mm、冷却液冷却、增压、船用主机、左机基本型柴油机。
⑥G8300/380ZDZC——8缸、直列、四冲程、缸径300mm、行程380mm、冷却液冷却、增压、可倒转、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柴油机(G为产品系列代号)。
⑦JC12V26/32ZLC——12缸、V形、四冲程、缸径260mm、行程32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柴油机(JC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代号)。
(3)柴油机气缸序号
国产柴油机气缸序号根据国家标准GB/T 726-1994《往复式内燃机旋转方向、气缸和气缸盖上气门的标志及直列式内燃机左机、右机和发动机方位的定义》进行编制。
①柴油机的气缸序号·,采用连续顺序号表示。
②直立式柴油机气缸序号是从曲轴自由端开始为第一缸,依次向功率输出端编序号。公明发电机
③V形内燃机分左右两列,左右列是由功率输出端位置来区分的,气缸序号是从右列自由端处为第一缸,依次向功输出端编序号,有列排完后,再从左列自由端连续向功率输出端编气缸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