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标定与修正
(1)柴油发电机组的标定功率发电机组的标定功率是指在标准环境(大气压力、相对湿度、环境温度)状况下连续运转12h的输出功率(其中允许超负荷10%运转1h)。机组超过12h以上连续使用时,其输出功率应修正为柴油发动机标定功率90%的电功率。
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类别是综合考虑配套件的功率类别,并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规定出来的。国家标准GB/T 2820.1-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一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中的第13条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定额作了如下规定。
①持续功率(COP) 持续功率是指在商定的运行条件下并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间隔和方法实施维护保养,发电机组每年运行时间不受限制地为恒定负载持续供电的最大功率。
②基本功率(PRP) 基本功率是指在商定的运行条件下并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间隔和方法实施维护保养,发电机组能每年运行时间不受限制地为可变负载持续供电的最大功率。
③限时运行功率(LTP) 限时运行功率是指在商定的运行条件下并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间隔和方法实施维护保养,发电机组每年供电达500h的最大功率[注:按100%限时运行功率(LTP)毎年运行时间最多不超过500h]。
④应急备用功率(ESP) 应急备用功率是指在商定的运行条件下并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间隔和方法实施维护保养,当公共电网出现故障或在试验条件下,发电机组每年运行达200h的某一可变功率系列中的最大功率。在24h的运行周期内允许的平均输出功率(Ppp)应不大于ESP的70%,除非往复式内燃机(RIC)制造商另有规定。
对于同一台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类别不同,其数值大小是不一样的。所以国家标准(GB/T 2820.5-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规定制造商在产品铭牌上额定功率前必须标明功率类别,即加词头COP、PRP、LTP或ESP。这样表示既能反映发电机组的实际情况,又便于用户使用。同样,用户在选购机组时,也务必注意发电机组铭牌上标注的功率类别。
(2)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修正 当机组在非标准环境状况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时,用户应按柴油机功率的换算方法进行修正。
通常把柴油机的标定功率Pe(kw)与机组(同步交流发电机)的输出功率PH(kW)之比、称为匹配比。用K表示。公明发电机
K的大小受当地大气压力、相对湿度和环境沰\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于在平原上使用的一般机组,K通常取1.35~1.6;对使用要求较高的机组,K应取2。